政府歡迎立法會周三(15日)通過《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 《條例》將於10月24日刊憲。政府計劃在明年上半年將訂定規管細節的附屬法例提交立法會審議,以期在明年年中完成相關立法程序。視乎獲發網約車服務牌照的平台的籌備工作,預計持牌網約車平台可於明年第四季內開始營運。
政府發言人表示,《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引入網約車服務的規管框架,訂明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平台、車輛及司機三方均須領取牌照或許可證。持有網約車服務牌照的平台須維持適當且具效率的服務,並對旗下車輛和司機進行盡職審查。
發言人續指,網約車車輛須符合各項條件,包括須持有合適的第三者風險保險、符合有關車齡和驗車的要求,以及遵從「人車綁定」的規定——即車輛須以個人名義登記並由登記車主駕駛以提供網約車載客服務。網約車司機亦須符合指定條件,例如年滿21歲、五年內無嚴重交通定罪紀錄等,並通過相關考核。
除了規管網約車服務外,《條例》亦加強了與非法取酬載客相關的罰則和安排,包括訂明被定罪的司機須被取消駕駛資格不少於12個月(最長可達三年),以及強化暫時吊銷相關車輛牌照及扣押車輛的安排,讓執法機關在未能識辨涉事司機以作出刑事檢控的情況下,仍可扣押涉案車輛,以進一步打擊非法取酬載客活動。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表示,特區政府決心引入規管網約車服務的法律框架,處理多年來有關網約車的爭議,為市民提供更多安全合法的出行選擇,同時推動點對點行業現代化和年輕化,實現市民、的士、網約車共贏。
她續指,《條例》是政府踏出立法工作的重要一步,透過先確立規管的原則性事宜,為下一階段訂定技術細節奠定堅實的法律基礎。運物局隨即會着手推進下一步的工作,包括與持份者聚焦討論磋商,並透過附屬法例和牌證要求訂定各項規管細節,並會繼續聆聽各方的意見和建議。(hc/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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