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丨博云新材(002297.SZ) -0.060 (-1.081%) 公布,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和兴湘资本签署〈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简称“粉冶中心”)及湖南兴湘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兴湘资本”)签署《代为培育协议》。
鉴于航空业务投资大、周期长、技术成果产业化风险高,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国资发产权〔2013〕202号)的精神,为降低投资风险,公司拟与粉治中心、兴湘资本签署《代为培育协议》。由粉冶中心和兴湘资本按照市场原则为公司代为培育符合公司需要的,但暂不适合公司实施的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部分核心部件关键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项目(主要包括飞机铝合金轮毂部分组件、高性能低成本碳盘和控制系统部分附件,以下简称“培育标的”)的研发、生产。培育标的成熟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时,粉治中心和兴湘资本应立即书面通知公司,并启动将所持炜铂科技股权注入公司的程序。
代培育项目首期投资预计33,039.60万元,以新设的湖南炜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炜铂科技”)作为培育标的实施主体,其中粉治中心、兴湘资本及指定主体拟以现金及股权累计出资23,039.60万元,中南大学及其科研团队以专有技术出资10,000.00万元,最终情况以各方实际出资及工商登记为准。根据经营需要,粉治中心、兴湘资本后续可对炜铂科技进行增资,也可指定特定主体或引入其他合作方共同投资,但应确保粉治中心、兴湘资本及其控制的主体对炜铂科技的控股权(股权比例不低于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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