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今日对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受贿上诉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去年5月一审公开宣判时称,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白天辉利用担任华融(香港)国际控股业务拓展三部负责人、总经理、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中国华融国际控股资本运营总监、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11.08亿余元人民币。 (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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