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等三部门起草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徵求意见稿)》,於今日(23日)向社会公开徵求意见。
《意见稿》围绕大数据定价、价格补贴、价格诚信等方面,依法规范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价格行为。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行为规则还要求对经营者自主定价、价格竞争等提出明确行为规范,营造有序竞争、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於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在规范大数据定价方面,「行为规则」规定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於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讯息,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在维护价格竞争秩序方面,规定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於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价格诚信要求方面,规定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和图片等标示价格,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
同时,要求平台经营者公平公正开展补贴促销,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补贴金额和力度;在网站或者 App显著位置标示补贴及相关活动规则,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参与条件、起止时间等讯息。
该行为规则公开徵求意见时间为一个月。
负责人说,文件出台时,将评估论证,根据实际情况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以便经营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新的监管要求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依法合规经营。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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