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优化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管理,自6月1日起施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业务频繁的法人可以按《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的条件和审批流程,申请《中国人民银行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口准许证》「非一批一证」。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行将对核发的《准许证》「非一批一证」使用情况,通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跟踪,加强监督管理。(h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