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金局发新闻稿,公开谴责宏利人寿保险(国际)的前强积金附属中介人陈昭锦,以及取消其由2024年12月10日至2028年10月9日的46个月期间,注册为强积金中介人的资格。
积金局表示,相关个案由保监局作出调查後於2023年11月转介积金局跟进。当中,陈昭锦没有迅速地执行一个计划成员的指示,把该计划成员在一个强积金计划内的强积金转移至另一个计划。陈昭锦在该计划成员作出该转移的指示後八个月,不当地使用该计划成员的个人资料及在与该转移有关的三份电子表格中伪冒该计划成员的签名,以执行该转移。其後,宏利就事件进行内部调查期间,陈昭锦於三份纸本表格中伪冒该计划成员的签名,并提交给宏利。
相关内容《业绩》宏利(00945.HK)去年核心盈利按年升8.1% 派季度息0.44加元
积金局表示,陈昭锦违反了《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操守要求,包括附属中介人在进行受规管活动时,其行事须诚实、公平、符合客户的最佳利益及持正,以及须以按理可预期一个审慎的人在进行受规管活动时会有的谨慎、技巧和努力行事。另外,陈昭锦亦违反了《注册中介人操守要求指引》。(js/da)
AASTOCKS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