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关於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提出,支持投资建设能源基础设施。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投资核电项目,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水电、油气储备设施及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等基础设施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油气管网主干线或支线项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沙戈荒」大基地投资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光热发电、生物质能多元化利用和可再生能源供暖等项目。
通知并提出,支持发展能源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虚拟电厂,有序推动发展绿电直连模式,研究出台支持智能微电网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推动大功率充电及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营运服务质量等政策,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能源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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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还提出,支持民营能源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传统民营能源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支持民营企业在煤矿及电厂等智能化改造中发挥更大作用。鼓励民营企业推进风电场及光伏电站构网型技术改造,创新「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提高出力预测精度、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培育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先进技术和商业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t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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