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1月12日,廣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明美新能)深交所創業板IPO審核狀態變更為“終止(撤回)”。因明美新能、保薦人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2024年修訂)》第六十二條,深交所決定終止其發行上市審核。
招股書顯示,明美新能是一家專業從事鋰離子電池模組研發、生產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主要根據客户的需求,研發、設計相關產品,通過外購電芯、電子元器件、結構件等原材料,結合公司自主研發的先進技術(如
BMS 設計開發),生產符合客户要求的鋰離子電池模組產品。
公司鋰離子電池模組主要應用於消費電子、工業電子設備、二輪電動車、動力和儲能領域。公司憑藉優秀的研發能力、柔性化生產、穩定可靠的產品質量,得到了下游客户的認可,與
OPPO 集團、斑馬技術、緯創、偉創力、大陸集團、科沃斯、環鴻電子和遠景科技集團等國內外知名品牌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
財務方面,於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明美新能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約為23.64億元、21.02億元、28.22億元、14.86億元人民幣;同期,該公司實現淨利潤分別為5042.60萬元、3013.33萬元、6705.09萬元、4046.47萬元人民幣。
明美新能於招股書中提到,公司存在客户相對集中的風險。報告期各期,公司對前五大客户(含同一控制下企業)合計銷售收入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 74.75%、62.73%、53.83%和
46.94%,客户集中度相對較高。公司對前五大客户的銷售收入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相對較高,主要原因為公司主要客户為消費電子、工業電子設備、動力和儲能等行業的知名終端設備廠商,市場佔有率高。公司主要客户經營情況較好,和公司合作穩定,但若主要客户經營發生較大不利變化、客户發展戰略改變或公司競爭對手通過經營策略、技術創新等搶佔公司主要客户資源,將對公司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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