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上市(暗盤交易時段:今日16:15-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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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指研究院的資料,按在管項目於2020年已售總建築面積以及2017年至2020年總合約銷售金額的複合年增長率角度而言,我們為中國領先且快速發展的房地產代建公司。作為房地產代建服務供應商,項目擁有人委托我們於整個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管理房地產開發項目,並採用輕資產業務模式運營,從而無須承擔土地取得及建設的成本。2020年,我們的在管項目的已售建築總面積約為5.7百萬平方米,市場份額為29.2%,及2017年至2020年總合約銷售金額的複合年增長率為71.5%,兩者均在中國所有同行中排名第一。此外,根據中指研究院的資料,我們於2020年的新增合約建築面積達8.6百萬平方米,在中國所有房地產代建公司中排名第二及市場份額為10.6%。我們在快速增長的中國房地產代建行業中處於有利地位並從中獲益,該增長源自中國的快速城鎮化、對優質房地產開發項目的需求及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於往績記錄期間,我們的業務快速增長,我們在管項目數量及建築面積由2018年1月1日的67個及11.5百萬平方米增加至2020年12月31日的206個及25.5百萬平方米。 我們以河南省為戰略重點,按2019年戶籍人口計,河南省為中國第一大省份。根據中指研究院的資料,預期河南省房地產商業代建市場的潛在規模將由2020年的約29.7百萬平方米增至2025年的約62.8百萬平方米,複合年增長率為16.2%。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們206個在管項目中共有193個項目位於河南省,總建築面積為約24.2百萬平方米,覆蓋河南省大多數縣及縣級以上城市。我們致力於深耕河南省,因為河南省對優質房地產開發項目及可信賴的房地產代建服務供應商有強勁需求。具體而言,我們重點專注於發現縣和縣級市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其次是地市級或以上的開發項目。我們根植於河南省,根據中指研究院的資料,2020年我們在河南省的新增合約建築面積達7.7百萬平方米、我們在河南省為項目擁有人出售的總建築面積達到5.5百萬平方米且合約銷售金額達人民幣331億元,三項指標均於河南省排名第一。利用我們完善的業務平台,我們亦將業務擴展至河北、山西、陝西、新疆、安徽及海南等省及自治區,以追求更大的增長潛力。 我們致力於以輕資產業務模式運營為項目擁有人提供服務及創造價值。因此,項目擁有人負責土地收購成本以及項目開發及建造所需資金,從而降低了我們的資本投入。於往績記錄期間及截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僅向房地產商業代建項目提供房地產代建服務且我們的絕大部分在管項目為住宅房地產開發項目。我們為項目擁有人提供全面專業的解決方案,管理及優化整個房地產開發運營流程並以符合成本效益的方式開發優質物業,為項目擁有人創造價值。我們允許我們的項目擁有人使用「建業」品牌推廣及銷售我們所管理開發項目的物業。利用知名「建業」品牌,我們在管房地產項目通常具有較高的質量標準且能夠實現銷售溢價,而我們的項目擁有人有權從其投資的相關項目中獲得收益。 鑑於我們在整個房地產開發及運營的各個階段向項目擁有人提供房地產代建服務,我們根據預先協定的條款向項目擁有人收取管理服務費,其通常包括(a)基於物業類型、位置、規模及價格水平的基礎管理服務費;及(b)基於銷售表現的溢價管理服務費。基礎管理服務費是按照項目擁有人與我們所協定的固定費率釐定,並通常由項目擁有人按預先協定的項目節點及╱或相關項目的銷售所得款項付款安排分期支付。我們的溢價管理服務費則取決於我們在管項目的售價是否高於項目擁有人與我們所協定的目標價格水平。於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基礎管理服務費佔我們的收入的84.5%、85.6%及94.5%,而剩餘部分則是由我們的溢價管理服務費所貢獻。 我們的所有在管項目均由我們直接管理,該安排可確保我們一貫的優質服務並提高運營效率。我們並未將我們的項目委託給第三方房地產代建服務供應商。項目公司的管理團隊主要由我們向項目公司指派的人員組成,他們負責項目公司的主要職能,涵蓋設計、施工、財務、銷售、採購等。我們高度參與承包商╱供貨商選擇及採購程序,並可向項目擁有人推薦我們供方庫中的優質第三方承包商、設計公司及供應商,而項目擁有人將直接與有關第三方供應商訂立施工協議、服務協議或供應協議。我們派駐至項目公司的僱員產生的人員開支通常由項目擁有人直接向派駐人員支付。根據中指研究院的資料,該等安排為常見的行業慣例,且我們的中國法律顧問認為該等安排未違反任何適用中國法律法規。我們並無將有關開支確認為人員開支,其亦不構成管理服務費或收入之一部分。於往績記錄期間及直至最後可行日期,我們並無任何重大不合規事故。我們於往績記錄期間的快速增長乃主要由優質房地產代建服務的強勁需求及於河南省對「建業」品牌的廣泛市場認可所推動,此令我們在管的項目數量及收入大幅增加。我們相信,我們的自行運營業務模式、專注於房地產商業代建、因規模經濟及地理優勢帶來的成本效益以及我們因標準化及透明費率形成的定價能力,令我們可以實現高利潤率。
資料來源: 中原建業 (09982) 招股書 [公開發售日期 : 2021/05/18) |
上市市場 | 主版 |
行業 | 房地產開發 |
背景 | 其他 |
業務主要地區 | N/A |
主要股東 | 胡葆森 (47.64%) |
公司董事 | 胡葆森 (主席兼非執行董事) 胡冰 (執行董事) 陳愛國 (執行董事) 段居偉 (執行董事) 徐穎 (獨立非執行董事) 劉殿臣 (獨立非執行董事) |
公司秘書 | 何詠雅 |
往來銀行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光大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
律師 | Conyers Dill & Pearman 霍金路偉律師行 |
核數師 | Prism Hong Kong Limited |
註冊辦事處 | 香港九龍尖沙咀廣東道二十五號海港城港威大廈二座十六樓一六零二至一六零五室 |
股份過戶登記處 |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電話: (852) 2862-8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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