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丨ST旭電(000413.SZ) 0.000 (0.000%) 公佈,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旭集團”)於2024年9月6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下發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03720240041號、證監立案字03720240040號),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公司控股股東東旭集團立案。
公司已於2024年5月9日披露了第一次被立案調查的公告,本次立案為第二次立案調查。目前,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開展。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